发布者:丁飞|时间:2021年12月21日|4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齐某诉其妻被告李某要求离婚,并将以被告李某名义购买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原被告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彼此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于2019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双方婚姻期间没有生育子女。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
二、房屋归被告所有,贷款由被告偿还;
三、被告需向原告支付45万房屋补偿款;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车辆、存款、公积金、基金、股票、理财产品等财产均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各自债务由各自承担。
在本案中,原告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将女方带回与被告李某共同居住的住宅中,有视频为证,并有多名邻居见证。除此之外,原告齐某还殴打李某,多次家暴,导致李某无法忍受,最终分居并走向离婚。
维持一段婚姻是不容易的,生活中的各种琐事都会导致夫妻关系不合,更不要说类似出轨、家暴等这种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一旦这种事情出现,就是夫妻彼此心中的一根刺,无论过去多久都不会被磨平,最终,夫妻之间不是形同陌路,有名无实,就是走向婚姻的最终程序——离婚。因此,奉劝在婚姻中的各位,谨慎对待夫妻关系,遇见不能忍气吞声的事情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否则,离婚只是或早或晚的事情而已。
下一篇
上一篇
小孩是你想看就能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