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葛成敏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87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关 键 词 】 累犯有期徒刑罚金犯罪中止减轻处罚
被 告: 白XX
被告代理律师: 葛XX [安徽XX]
被告人白某,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6月10日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12月22日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2018年1月2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8年11月28日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祁县派出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宿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葛XX,安徽XX律师。
辩护前量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未遂),且系累犯。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白XX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幅度内量刑。
律师辩护:被告人白某当庭辩称其系主动放弃犯罪行为。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白某系犯罪中止,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抢劫罪量刑3-6年。
裁判结果:
被告人白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