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包敬立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43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份至2017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预谋以帮助他人制作“传奇私服”、“传奇世界私服”收取定金、版权费、广告费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得逞后将他人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拉黑。被告人倪某雷从2017年2月份开始明知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以该方式诈骗他人钱财,仍积极参与。被告人陈某藏获所得赃款70%,被告人李某琪、董某中、倪某雷获所得赃款30%。其中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诈骗他人合计人民币85678元、被告人倪某雷参与诈骗他人合计人民币51338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
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倪某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倪某雷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藏、李某琪、董某中、倪某雷犯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李某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被告人董某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被告人倪某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辩护意见:
一、对检察机关指控董某中犯诈骗罪不持异议。
二、董某中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坦白。根据刑法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三、董某中能够当庭认罪。
四、董某中是初犯、偶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五、董某中能够积极退赃,说明其有悔罪表现。董某中家庭虽然不富裕,但其还是主动委托律师让家人筹措钱款来退还赃款,赃款也缴纳。
六、董某中在本案虽然不能认定是从犯,但根据其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显然比陈某藏要小很多。诈骗用的QQ号、手机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银行卡号等都属于陈某藏提供,诈骗来的钱都是陈某藏收取,然后给董某中、李某琪分成。因此,在量刑时合议庭充分考虑。
综上所述,董某中系坦白、也是初犯、偶犯,当庭认罪,积极退生,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律师评案: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犯诈骗罪,国家对电信诈骗打击力度较大,本案被告人诈骗数额均达到巨大的标准,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辩护人努力,法院采纳董某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能当庭认罪,又是初犯、偶犯,加之被告人积极退缴赃款,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了一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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