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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发布者:严明春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69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被告人刘某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利益赚取开票费,涉案金额上亿元。通过律师辩护,通过非法证据排除。涉案金额大幅下降,最终仅认定20196月至20208月期间累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3份,票面金额3797.27万元,抵扣税额496.87万元。本案由被告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抓获,后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接受刘某家属委托,由严明春律师担任刘某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到检察机关了解案情,查阅了卷宗材料,辩护律师从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对应开票金额、业务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找到关键突破口,证实了涉案金额有部分系有真实交易,不是虚开,根据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

通过诉辩交易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本案最后经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办案总结

本案通过律师的介入,通过事实与法律,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最终达到了很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非常满意。通过本案的办理,本律师认为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精钻法律知识是关键,对证据存在的问题穷追猛打的同时一定要和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对于金额犯罪,一定要不厌其烦的核实每一笔犯罪数额和对应的证据,利用“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排除可疑的犯罪数额,最终通过诉辩交易达到想要的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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