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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应全与袁XX、李XX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严明春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20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代应全与被告袁XX、李XX、四川XX公司、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原告代应全于2019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代应全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代应全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代应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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