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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建议量刑十年,实判三年二个月

发布者:张月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90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以来,孟某等人在他人领导、指挥下利用编造“中国信网五局项目”等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需要交纳部分钱款才能成为会员,只有会员才能得到回报为手段,利用微信群层层发展下线,逐渐发展成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副经理、总监、讲师、群主、群管、会员等所组成的层级分明的组织结构。该案涉案人员共计8600余人,涉及全国23个省、4个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受害人达上万人,骗取被害人财产共计270万余元,社会影响极大。

  2020年7月1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定曹某职务为副经理,收取下线金额共计人民币五十九万余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曹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属严重情节,但系本案从犯,故公诉方建议量刑十年。

  张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曹某的进行辩护。

  二、律师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认定曹某收取下线金额五十九万余元是错误的,依据的审计报告不具有真实、客观性,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认为审计报告不能辨别客观实际转账情况,无法认定涉案金额。后经过辩护人努力,审计人员再次作出审计报告,将曹某收取下线的金额变更为九万八千余元。

  此外辩护人向法庭表示曹某在本案中起到的实际作用较小,仅是收账、报单,并未从中牟利,也未经历任何的“返点”,系从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减轻处罚。

  三、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处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九万八千余元。此判决结果量刑远远低于南岗区检察院建议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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