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直播间,诱导玩家“上分”砸蛋,然后“下分”抽成非法获利。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直播软件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刘某、俞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在网上“冲浪”时,无意间点开了一个“砸蛋”直播间,试玩几次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当了解到直播间“砸蛋”可以抽成赚钱后,刘某打起了“小算盘”。她使用多款语音直播软件开设类似直播间,并招募俞某为主持人,在网上招揽玩家。根据刘某、俞某的设定,玩家进入直播间后,现金转账充值获得游戏金币,打赏主播即可参与“砸蛋开盲盒”“大转盘”“抽奖”等小游戏。每次启动游戏需要投入20至200金币,抽出来的礼物价值1至1000金币不等,现金与游戏金币兑换比例为1:10。结束游戏后,玩家还可以将剩余的金币兑换成现金,游戏金币回收价是充值价格的0.8倍。
不算高昂的投入,可能高于成本的回报,以及赢了还想赢、输了想翻盘的心理,使得不少玩家趋之若鹜。而从玩家游戏费中抽成的盈利模式,也确保了刘某等人稳赚不赔。经审计,通过这种方式,刘某先后收取直播软件用户20余万元,俞某收取6万余元。
2023年6月,经人举报,刘某、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前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俞某为非法牟利,开设赌博直播间,以招揽赌徒、兑换赌资、提现等方式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某、俞某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结合本案事实、情节及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被告人俞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3号)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文章来源:2024年8月9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作者:郭燕,葛维维,李迪明子,吕怡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