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升律师
廖永升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
15920420607

服务地区:广东

咨询我
09:00-21:59

国庆偷偷装修,工人坠亡谁负责?法院:雇主赔83万,业主赔27万!

发布者:廖永升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42人看过 举报

2026-04-2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描述

原告张婆婆系死者王某的母亲,王某受雇在广州某公寓从事墙体粉刷作业。2021 年 10 月 3 日,王某在无安全防护、阁楼无护栏的情况下高空作业,不慎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产生医疗费 67870.72 元。

涉案装修工程由业主陈先生发包给某装饰公司,装饰公司将扇灰油漆工作交由刘师傅与王某共同完成。事发时正值国庆假期,属当地禁止施工时段,装饰公司未提供安全设备、未开展安全培训,且无对应施工资质;业主陈先生擅自加建阁楼并选任无资质公司施工,均存在过错。王某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亦有一定过失。原告作为近亲属,诉请装饰公司、陈先生及刘师傅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139 万余元。

二、办案经过

原告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诉讼中,原告律师提交医疗票据、死亡证明、安监部门事故通报、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王某系为装饰公司提供劳务时受害、被告方存在安全管理与选任过错。

装饰公司辩称已将工程分包给刘师傅,王某系刘师傅雇佣,且业主强令违规施工,王某自身应担五成责任;业主陈先生辩称其选任有资质公司,与王某无劳务关系,无需担责;刘师傅主张其与王某均为装饰公司雇工,不应赔偿。

法院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合同、转账记录、各方陈述,认定王某与装饰公司成立劳务关系,厘清各方过错比例,依法核定各项损失金额。

三、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装饰公司作为雇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60% 主要责任;业主陈先生存在选任与指示过错,承担20% 责任;王某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负20% 责任;刘师傅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法院核定总损失 1277506.72 元,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80000 元。判决装饰公司赔偿原告831504.03 元(已扣垫付款 15000 元),业主陈先生赔偿275501.34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7344 元,由原告、装饰公司、业主按比例分担。


廖永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产,劳动,刑事领域案件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7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
1440120********79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