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廖永升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17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被告原是原告的员工,由于被告任职原告的销售经理,因涉及到商业秘密,原告就与被告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用该条款来约束被告。后来,被告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久后,原告的朋友发现被告在同行业公司担任相同职位,原告得知后,遂委托我们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依法赔偿竞业条款的违约金。
律师分析:
我们接受委托后,研究了案情,分析了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竞业限制的违约行为,被告在明知自己已经签订了该条款,在离职后公然到同行业从事相似工作,这已经明显违约了。最后,仲裁委支持了我们的诉求。
奉劝各位职场人士,当你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就要诚信守约,不然就要受到惩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