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廖永升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9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当事人陈X是某建筑工程的包工头,承接了某工程并完成提交,却遇到发包方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无奈之下,遂委托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案情分析和调查,我们发现发包方乃是XX公司,其已经停止经营了,为了能够保障日后工程款能够支付到位,我们将另外有关的某经济社也作为被告,使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迅速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了两被告的银行账户。
律师意见:
到年底了,农民工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钱,出现这种情况,记得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