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云舟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5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赵云舟律师的辩护之路:传销案始末》
案件经过:
2016年11月,张三经李四介绍成为某集团会员。她通过买卖某集团内部股权(静态收益)及发展下线会员获得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动态收益)为诱饵,大量发展下线会员,组织进行非法传销活动。2017年南充酷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张三出资成为该公司股东之一,并被委派至某集团总部培训成为讲师,在南充各地进行传销活动的培训、宣传等工作。经鉴定,张三直接推荐ID数47个、下线总ID数11340个,个人注册及使用ID会员账号33个,提现总金额总和527052元、总业绩奖励总和4648887.25元。
2021年3月23日,张三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赵云舟律师作为张三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辩护。
判决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张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赵云舟律师在辩护中提出,张三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系从犯;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且张三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愿意尽力退赃。最终,法院认定张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对其违法所得527052元(已退缴1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件心得:
赵云舟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不仅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张三争取到了从轻处理的机会,还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赵云舟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使得案件的判决更加公正合理。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也展现了律师在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不仅是法律的践行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