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段建国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66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情回顾:
李某2019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1月1日续签一年合同。2021年2月1日,公司通知李某不再续签。李某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律师观点:
李某与公司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书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于2021年2月1日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现公司未举证证明李某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之情形,故公司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故应支付李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院判决:
一、公司支付李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30000元;二、支付李某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