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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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从轻处理

发布者:段建国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2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公安民警对被告住处进行检查,查获违法书籍、宣传手册、宣传卡片播放器。被告在接受传唤和在医院检查身体期间,向周围群众呼喊邪教宣传标语。被告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认为:1.在被告家里查获的违法物品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被告既没有自己制作宣传物品,向外界宣传违法内容;也没有向下发展成员,蛊惑诱导他人练习;更没有与境外犯罪组织联系等违法情形。2.被告在接受传唤、查体时喊口号犯罪情节较轻。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民警就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从常理分析,这种情况下被告大概率是有抵触情绪的不排除是被告对民警发泄不满情绪。3.被告不存在组织煽动发展成员的企图和行为被告上没有接受领导授意从事违法活动,下没有发展成员危害社会安全,更没有主动组织煽动别人闹事。因此,即使被告自己在家练习,由于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较轻。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依法采纳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下判处被告有期徒刑2年。

段建国,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和国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