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1.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3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一般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如何?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若有充分证据证实《事故认定书》所采信事实有疏漏或责任认定明显不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予以纠正。据此,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原因和法院结合本案全部证据推断的事故原因不一致,应认定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瑕疵,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救济
1.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故不具有强制力,该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在民事诉讼中,通过提供相反证据或理由达到推翻该事故认定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