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我国,男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实际生活中,有些男女之间的“结婚”仅是办理了酒席,并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相应的结婚登记。此种所谓的“结婚”并未改变二人在法律上的关系认定。
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之名同居生活,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后,我国《婚姻法》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仍然长期存在的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传统习俗的影响,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告知亲朋好友,得到认可,就是夫妻。还有部分原因是人们对结婚登记的重要法律意义缺乏认识。
事实婚姻分配财产时也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的,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双方过错程度,依照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以及照顾妇女、儿童等原则来妥善分配。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财产,通常以共有财产处置;各自继承和受赠财产,通常按个人财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