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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X、杨X、肖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卫海北洋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9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杨X、肖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0年7月27日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马XX、杨琳琳律师担任被告人肖XX的辩护人,威海高区法院基本采纳了辩护人对被告人肖XX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2020年12月22日,威海高区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肖XX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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