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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XX、谢XX聚众斗殴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卫海北洋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09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以威环检公刑诉〔2016〕4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XX、陈X、陈X、智XX、孔XX、梅X、潘XX、王XX犯聚众斗殴罪,于2016年10月10日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惠律师担任被告人谢XX的辩护人。殴斗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谢XX、智XX、孔XX、梅X、潘XX共同赔偿被害人陈X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殴斗双方互相达成谅解。2017年3月1日环翠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谢XX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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