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合并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法人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的基本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仅是被合并的法人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新设合并则是原有的法人资格均被消灭并产生新的法人。法人合并时,在法人财产方面,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都一并转移给合并后的企业,因此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均由法律直接规定,是法定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具体而言,合并后的法人依法有权请求原法人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原法人的债权人亦有权请求合并后的法人偿还债务。在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方面,因合并后的法人承继了原法人移转的权利,也就当然有义务承担原法人的赔偿义务,故由合并后的法人主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耿正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