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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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飞与杨某华、王某华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吴兴兴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9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一审判决:一、被告王x华、陈x鹏共同偿还原告潘x飞借款人民币60万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自2015年6月14日起,至60万元借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王x华、陈x鹏共同偿还原告潘x飞利息款1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王x华、陈x鹏共同给付原告潘x飞律师费4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我方当事人对上述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我方上诉,二审改判,二审判决我方仅对60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民间借贷中,给别人的借款做担保,一旦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担保人将会承担较重的保证责任;担保需谨慎。 

3、如若给他人做担保,尽量让债务人提供财产做反担保,避免风险。

吴兴兴律师团队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长年法律顾问。吴兴兴律师执业多年,成功办理多起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0220********4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