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重庆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债权债务离婚

  • 服务时间:09:00-18:00

  • 咨询热线:15736167011查看

  • 执业律所:重庆德功言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借贷纠纷:仅有借条和取现记录能否证明出借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发布者:李东|时间:2022年03月28日|120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2019年5月9日,李某通过现金的方式向叶某支付借款50万元,叶某于借款当天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借条中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个月。  案件准备

本律师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当事人出借金额较大手上的债权凭证只有借条并没有转款记录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需证明出借款项实际支付给了对方在本律师指导下当事人打印了出借当天的银行流水存在50万元的取现记录

争议焦点

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借款人是否实际收取借款本案中叶某辩称,虽其于2019年5月9日向李某出具借条借款,但李某并未向其交付50万元的借款,其遂通知李某撕毁借条,但李某未撕毁。李某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款不符合交易习惯,应认定借款未实际支付。

案件结果

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叶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结合李某于2019年5月9日取现50万元以及叶某于同日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载明“今借到李某现金500000元”的事实,法院确信李某于2019年5月9日向叶某现金交付了50万元借款的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认定李某已向叶某交付了50万元的借款。

  • 全站访问量

    31882

  • 昨日访问量

    2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李东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