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倒下,送医后不幸离世,企业投保的雇主责任险却以“猝死不属于保险责任”“索赔主体不适格”为由拒绝赔付。这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往往集中在两点:猝死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的承保范围,以及谁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这笔保险金。许多企业主和家属直到收到拒赔通知才意识到,一份看似周全的保单,理赔时可能处处是门槛。
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责任保险的赔付应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基础,而猝死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同样可能构成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事故。本案中,杭州某企业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后,员工在工作期间猝死,保险公司以“非保险责任”和“主体不适格”双重理由拒赔。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从保险责任范围与索赔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同时突破,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助力获赔一百万元保险金。
李某是杭州某企业的一名员工,日常负责仓库货物的整理与搬运。企业为包括李某在内的多名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额一百万元,保险期间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或特定情形导致身故的,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某日工作期间,李某在岗位上突然倒地,同事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记载为猝死。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要求提交了理赔材料。
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让企业负责人和李某家属都难以接受。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理由有二:其一,猝死属于疾病范畴,不属于雇主责任险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其二,企业作为投保人,在员工身故后并未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索赔主体不适格,保险金不应支付。
李某家属感到既悲痛又无助。李某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突然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企业负责人也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未就猝死免责作出明确说明,现在出了事却拿条款来推脱,实在难以接受。经同行介绍,企业负责人与李某家属一同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保险拒赔律师处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员工在工作期间猝死,保险公司能否以“猝死非保险责任”和“索赔主体不适格”为由拒绝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
接受委托后,泽良保险拒赔律师迅速梳理了案件材料,从三个关键点切入展开分析。
第一,保险责任范围的认定。律师查阅保单及保险条款后发现,保险公司主张的“猝死免责”条款并未在投保时向企业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作出提示或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律师调取了投保时的沟通记录和签收材料,发现保险公司仅让企业盖章确认,未就免责内容进行任何解释。
第二,索赔主体资格的认定。保险公司主张企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故无权索赔,但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请求权在员工身故后可由其继承人主张。律师依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李某的继承人具备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的原告主体资格,保险公司以企业内部未完成赔付为由拒赔,实质上是在推卸保险责任。
第三,死因与工作关联性的证据补强。律师指导企业收集了李某当日的考勤记录、工作排班表、同事证言以及医院抢救记录,固定了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事实。虽然死亡证明记载为猝死,但律师指出,猝死只是一种死亡表现形式,并不当然等同于疾病身故,在工作岗位突发猝死仍可能构成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事故。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重点固定了三组材料:一是投保全流程的沟通记录,证明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二是李某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明确索赔主体;三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建立事故与工作之间的关联。
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可能继续坚持“猝死不赔”和“主体不适格”两条抗辩,因此提前准备了类案检索报告和保险法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意见,并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再审申请制定了应对预案。
最终,律师代理李某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一百万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两个焦点展开交锋。保险公司主张,猝死属于疾病死亡,保单明确约定仅承保意外事故,且企业未实际向家属支付赔偿款,索赔主体不适格。
我方回应指出,第一,保险公司未就猝死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二,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猝死,符合雇主责任险的承保情形;第三,李某继承人依法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企业内部未赔付为由拒赔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李某在工作期间猝死,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李某继承人作为原告主体适格。一审判决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保险公司仍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审查后认定,被保险人继承人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保险公司主张的再审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最终,李某家属成功获赔一百万元保险金。
“从拒赔到最终拿到这笔钱,整整走了一年多。如果不是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直坚持,我们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撑下来。”李某家属在拿到保险金后说道。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三百六十余人,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一万五千余件,业务覆盖雇主责任险、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多个险种。如遇雇主责任险拒赔情形,可向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