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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团体意外险工地坠亡案:泽良律所突破高处作业抗辩,助力获赔九十八万元

作者:胡珊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团体意外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以“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是许多企业员工家属面临的共同困境。团体意外险本应是为员工提供风险保障的重要防线,但当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往往援引免责条款、职业分类限制等理由拒绝赔付,让本就遭受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这类争议的核心,通常在于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以及事故本身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免责条款负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正是紧扣这一法律原则,在漳州某企业员工团体意外险坠亡拒赔案中,突破了保险公司关于“高处作业免责”和“职业类别不符”的双重抗辩,最终帮助家属获赔九十八万元保险金。


一、案情描述


李某,漳州某企业员工,长期从事厂区设备维护工作。2023年,该企业为包括李某在内的多名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保额一百万元。保险期间内,李某在厂区进行设备检修时,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家属整理理赔材料。家属在悲痛之余,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让家属和企业都感到意外——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李某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属于“高处作业”免责情形,且其实际工作内容与投保时申报的职业类别不符,因此拒绝赔付。


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希望对方能重新考虑,毕竟事故真实发生,李某的离世给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但保险公司坚持拒赔立场,甚至表示“即使起诉,胜诉可能性也不大”。企业方面也感到困惑:投保时并未被告知职业分类的详细要求,保险公司也从未就免责条款进行过专门说明。


在几乎绝望之际,家属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攻保险拒赔案件,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可以概括为:保险公司以“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和“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该拒赔理由是否成立?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二、法律分析与策略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关键突破点一: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是否履行。律师发现,保险合同中关于“高处作业”的免责条款虽然存在,但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并未向企业提供完整的条款文本,也未以显著方式提醒企业注意该免责内容。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是本案的第一个突破口。


关键突破点二:职业类别不符的认定是否合理。保险公司主张李某实际从事的设备维护工作属于更高风险类别,但律师查阅投保材料后发现,企业在投保时已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填写了员工职业信息,保险公司也据此承保并收取了保费。律师指出,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提出异议,事故发生后却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有违诚信原则和禁反言原则。


关键突破点三: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律师仔细研究了保险条款中关于“意外伤害”的定义,认为李某的坠亡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伤害特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能仅凭“未系安全带”这一情节就完全免除赔付责任,而应综合考虑事故原因和保险合同的整体约定。


在证据策略方面,律师指导家属和企业收集了以下关键证据:一是完整的投保材料,包括投保单、员工名单、职业分类说明等,用以证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已知晓员工的工作内容;二是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证人证言,用以还原事发经过;三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拒赔通知书,用以固定对方的拒赔理由;四是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记录,用以证明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进行过明确说明。


在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会坚持“高处作业免责”和“职业类别不符”两大抗辩理由,并可能申请对李某的职业类别进行鉴定。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反驳意见,并申请法院对保险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查。


最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家属向漳州市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及相应利息。


三、办案结果


庭审中,双方围绕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职业类别是否相符展开了激烈交锋。


保险公司主张:李某在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属于高处作业免责情形;且李某实际从事的工作风险高于投保时申报的职业类别,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我方回应:首先,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企业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依法不产生效力;其次,企业在投保时已如实填写员工职业信息,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承保,现在又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明显违反诚信原则;最后,李某的坠亡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职业类别提出异议,事故发生后以此为由拒赔,缺乏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的主要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家属支付保险金九十八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的家属哽咽着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这个结果不仅让我们感到公平,也让我们重新相信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如您遇到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拒赔问题,可联系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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