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素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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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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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XX公司、温州市鹿城区XX业主大会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姜素珍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3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温州XX公司与被告温州市鹿城区XX业主大会所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0日立案。原告温州XX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温州XX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温州XX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712元,减半收取计8356元,由原告温州XX公司负担。
姜素珍律师(咨询电话:),法学学士,温州市行政专委会委员、婚姻家庭咨询师。从业经历:先后从事商标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0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