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文娟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72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临兰检捕指控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10月12日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该律师为被告人孙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孙某对自己撞人致死弃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赵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