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95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深圳的就业补助金如何支付

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59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朱女士来自吉林省,于2022年2月22日,在江苏泰州市一家快递公司做操作工,快递公司的社保是买在深圳。2022年7月16日,在日常的操作中因工受伤,2022年9月13日经深圳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1月5日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的伤残等级为10级。

但是由于她一直在江苏工作,公司总是叫她给材料原件给公司,由公司去办理各种伤残赔偿的领取工作,她可留了一个心眼,怕被公司套路,但是泰州离深圳有些远,经常去深圳办理也不现实,成本太高。朱女士在网上联系上了笔者,笔者承诺,律师是所有手续都可以代办的,她便委托了笔者代理她的工伤赔偿案件。

代她到社保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再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宜,但是公司不愿意协商,一味地叫她交材料原件给公司,说是买有商业保险,可以获得理赔。见公司只口不谈的赔偿事宜,朱女士坚决要申请劳动仲裁

接下来做好材料申请了劳动仲裁,由于是普通的操作员,她的工资并不高,经过核算,她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6165.45元。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这个金额来主张吗?那肯定不是的,笔者是按7778元一个月的工资来主张的。

2023年8月23日,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了仲裁裁决,裁决用人单位要向朱女士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8570.3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1112元。律师评析:本案中,为什么朱女士的受伤前平均工资为6165.45元,而裁决却是按7778元一个月来计算赔偿基数呢?这就涉及一个最低赔偿基数的问题了。去年深圳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694元,从2019年7月1日起,对于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实行最低标准,即为深圳的平均工资的60%,即为7778元,故仲裁委的裁决是非常正确的。


  东莞劳动工伤专业律师,本律师九年来一直在东莞致力于为劳动者代理各种劳动案件和工伤事故的委托,不论是在私人工地,还是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0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