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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容嬷嬷”---大妈不满被挡路,将4个月婴儿掐伤

作者:曹成建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54次举报


拎着东西,顺势利用身体力量狠狠一掐,然后云淡风轻的潇洒离开,动作连贯流畅一气呵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这老坏蛋手贱心黑,竟然对4个月婴儿下手,但凡是个人都不至于如此狠心吧!难不成断了那啥,恨的?

不是所有成年人都是成年人。

不得不说,厦门的这位大妈又为大妈群体增添了一笔不小的负面色彩。别说什么不满婴儿车挡路才掐伤这种话,有些人就是坏,挡不挡路她都会干坏事。也许婴儿车停放的位置确实不那么合适,但是凡事可以通过沟通解决,就算心中真有不快,也不该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毕竟婴儿没办法自己行动,他也不能决定自己要被放在哪里,最终还要因为大人之间的纠纷挨次掐。

虽然大妈的所作所为确实让人心中生寒,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尚不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任何罪名,确实应当采取治安拘留,进行行政处罚。

这次大妈确实是倚老卖老,为老不尊了。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熊老人”了,为什么大家对“熊老人”的出现往往会非常失望气愤呢。因为其实中国传统人伦社会对老年人的期许,是老人应该代表着这个社会的智慧、权威、尊严、道德。

子曰:“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可见几千年前,中国人就已经总结出来了,随之一个人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应该是要逐步提高的。所以,当人们对老年人抱着这样的期许却发现有如此的“熊老人”时,难免会大失所望了。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大妈吸取教训,掐别人孩子的时候也想想自己的孙子孙女,可能就下不去手了。也希望大妈们别再倚老卖老了,我们是应该尊重长者,但是我们尊重他们不应该是因为他们的年龄,而应该是基于他们的行为。

值得额外说一句的就是,作为家长,出门在外,我们即是小宝宝的保护伞,也是连接婴儿与我们周身世界的桥梁,所以,别让我们的宝贝给旁人过度制造麻烦。

比如停占大半个过道的婴儿车,明明只要挪开就能避免矛盾。举手之劳,手有余香。为人父母,就要对孩子负责。我们是榜样,要让孩子尊重别人,我们首先要尊重别人。

要不是超市门口恰好有监控摄像,掐人的大妈真的能做完就有,不留痕迹,化作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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