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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找对方赔偿哪些方面 ?

作者:曹成建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2次举报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伤残赔偿金

《最高院人伤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伤残

目前来讲,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都是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文简称《新残标》)来鉴定的,如果骨折不涉及关节影响功能的话,未必能评上,但还是建议可以拿着病历和拍片报告单以及胶片,前往鉴定机构咨询。如果对方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也会给出专业意见。以下选自《新残标》十级标准当中,关于四肢损伤的原文,可以做个参考。

5. 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 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侧髌骨切除;
6)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 75%以上;
9)双上肢长度相差 4.0cm 以上;
10)双下肢长度相差 2.0cm 以上;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 25%以上;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 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 5 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足拇趾功能丧失 75%以上;一足 5 趾功能丧失均达 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 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 4 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 分。

三、综合分析

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都可以主张。

1、住院期间的住院医疗费、住院前急诊医疗费、住院后复查医疗费、如果手术治疗的话,后续取钢板的续医费;

自己保留好医疗费发票原件、病历、检查报告单等重要材料,无论是对方车险报销,还是后期假如发生纠纷需要诉讼的话,这些都是理赔和诉讼的重要依据。

2、误工费:误工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误工多长时间是合理的,然后您实际休息在家的时间在这个范围内,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法院,一般都是认可的。当然咯,除了司法鉴定,医院开的证明一般也会认可,首先住院的天数肯定是算在里面的,出院后出院小结上面写的休息多长时间,这个时间也可以加上,复诊的时候,也是可以请医生开假条,但是现在医院对这一块管理的非常严,一次性开不到太久的,而且也是医院盖章有效。另外,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来处理赔偿的事宜,您的休息时长比较合理的话,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直接认可。误工费标准,在前面已经叙述了,不在赘述,一般拿工资条、银行流水来证明既往收入水平,如果您既往月收入超5000的,一般会要求您提供完税证明。

3、护理费、营养费:护理期和营养期也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护理时长,同样,不想去鉴定的话,也可以通过病历医院出具的证明来作为依据,住院期间全部算上一般是没问题,但出院后,如果出院小结没有提及这一块,对方是保险公司来处理的,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大多保险公司给的还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如觉得不合理,给的比较少的话,也可以在您认为合理的范围内进一步沟通。费用标准在前文已经提及,同样不在赘述。

4、交通费:这个交通费一般指就医时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一般不包括亲属探访发生的费用。一般是要提供交通费凭据的。

5、住院伙食补助:这个给的不多,按照住院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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