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货物缺少中文标识,起诉就可以直接退货退款吗?
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退货吗?
怀疑产品有质量问题,但拒绝做质量鉴定,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没有合格证,但是没有鉴定报告,打质量纠纷官司会败诉吗?
郑思琪律师针对案件解答:很多当事人遇到设备、配件故障,第一反应就是产品没有合格证,属于三无产品,认为单凭这点就可以打赢官司退货退款。但法院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时,不能仅仅以产品缺少合格证、缺少中文标识就直接推定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到底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应当以质量检测、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核心依据。标识不全属于行政监管范畴,不等于产品本身就一定存在质量缺陷。
比如广州市番禺区陶瓷辐射器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向被告采购了一批陶瓷辐射器安装在自己的设备上出售,后来因为成品设备质量问题,原告主张是被告的陶瓷辐射器不合格导致的。被告说是原告没有按照使用说明导致的,自己的陶瓷辐射器没有质量问题,被告还表示同意法院鉴定,但原告不同意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供货陶瓷辐射器没有合格证,但不能直接判定一定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被告已经完成初步举证,但原告拒绝鉴定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判决原告败诉。
【法院裁判意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产品质量有无问题不应以其有无合格证为准,而应以其实际的检测、鉴定结论为准,且对该显而易见的问题原告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从未提出过异议。综上,原告公司未能提交有力证据证明案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对其关于产品质量的主张,一审法院不予确认,对其基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进而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因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一并予以驳回。
【法院裁判要点总结】
1、缺少出厂合格证,属于产品标识瑕疵,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
2、民事诉讼中主张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则上需要鉴定、检测报告作为关键证据;
3、对产品质量负有举证义务一方拒绝司法鉴定,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律师提醒】
采购货物收到之后发现缺少合格证、标识,第一时间书面提出异议。后续如果发生故障想要主张质量问题,不能只拿缺少合格证作为全部证据,要积极申请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来证实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广州专业律师团队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团队处理大量货物质量纠纷,熟悉产品标识瑕疵和产品本体质量问题在民事诉讼当中的区别。针对质量争议,指导客户收集证据,评估是否需要申请质量司法鉴定;代理质量纠纷案件,既代理买方维权,也代理供货方应对质量索赔抗辩,规避 “仅凭无合格证就起诉” 这类常见维权误区。
买卖合同、无合格证、三无产品、质量问题、举证不能、质量鉴定
郑思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