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康律师
胡智康律师
江西-萍乡专职律师执业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拖欠货款不认账,委托律师起诉获支持。

发布者:胡智康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4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系被告建材供应商,自2017年以来一直有业务往来,但双方并未最终结算。双方业务往来直至2021年止。因被告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原告故诉至法院。因特殊原因原告与被告的全部业务往来票据灭失,仅保存附联及复印件,被告因此不认可拖欠了货款。


办案过程: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因本案业务往来票据原件已灭失,经与原告沟通,寻找来送货人手书结算单、原告支付运费明细、送货人证言、出库人证言、业务员证言等证据与保存的附联及复印件相互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原告起诉事实。


判决内容:

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


点评: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江西金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以及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萍乡
  • 执业单位:江西金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320********8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