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智康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银行转账误操作钱款转至被告的银行账户内。经多方了解,原告与被告取得联系请求其将误转款项返还给原告,被告拒绝还款。
案件处理情况:
本律师代理后,起诉后被告主动要求调解并当即归还了该笔款项。
律师点评:
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