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的规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将立即删除。
吴山律师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的规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