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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开设赌场案辩护意见

作者:梁瑜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0次举报


辩护意见

 

尊敬的涟源市人民检察院:

涟源市华章律师事务所接受周某霞(周某某妻子)的委托,指派律师梁瑜即我本人担任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辩护人。开庭前我查阅了涟源市检察院关于本案的证据材料,并参加了庭审

律师在会见周某某并详阅案卷材料后,了解了本案案情,现提出以下律师意见供参考采纳:

一、本案罪名定性为聚众赌博罪更为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都是提供场所、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并从中抽水盈利的犯罪行为,但两者处罚等级不同,开设赌场罪处罚更重。因此,结合本案案情,我用了较大篇幅分析,并认为定性为聚众赌博罪更为精准。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开设赌场的规模一般较大,其营业场所大,赌博的工具齐全,赌博方式多样,有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本案中,周某某虽然有刘某某为其工作,但刘某某仅仅是为其搞夜宵赚取相应的劳务费,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而且第一次赌博也就是2020年1月21日在某某酒店四楼进行的那次,周某某是自己参与的赌博,并没有请人,刘某某是从第二次才开始加入。本案中也不存在齐全的赌博工具及多样化的赌博方式,只有最简单的斗牛和炸金花两种。炸金花就是俗称的用三张牌比大小。赌博工具是常见的纸牌。

2.聚众赌博的场所通常具有不固定性,即聚众赌博的行为发生场所通常不固定,有的是在临时租赁、借用他人的房屋内或者自己家中进行,有的是临时在宾馆里开房进行,有的甚至在公共场所进行;而开设赌场的赌博场所一般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和场所。本案赌博的场所七次在酒店,四次在周某某家里,都是临时组织,并无固定的场所。

3.聚众赌博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组织者再次组织;而开设赌场的时间具有手续性和稳定特点,即赌场在一定持续长的时间内连续、不间断地为赌博人员开放,只要在其开放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而无须赌场经营者临时组织、通知。本案中的赌博均是在每一次赌博结束后,下次临时组织,不存在连续、不间断的特点。

4.聚众赌博一般具有隐秘性,即组织者通常是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在每一次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为赌博服务的人知晓;而开设赌场一般具有半公开性,即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性质等被一定社会范围的公众知晓。本案中的赌博明显具有隐秘性,且范围小,赌博成员相对固定,基本上就是周某某的朋友圈子,并不具有公开对外性。

5.聚众赌博的赌头往往会利用其人际关系和人际资源来召集、组织每一次的具体赌博活动;而开设赌场的经营者一般情况下不亲自参与召集、组织人员参与赌博。本案周某某主要是利用其人际关系召集熟人朋友来参与的每一次赌博,人员都是其本人电话、微信通知。

6.聚众赌博的赌头本人有时会参与赌博;开设赌场的经营者本人一般不会参与赌博。本案周某某本人也是参赌者,第一次也就是2020年1月21日在某某酒店四楼进行的那次,其本人是亲自参与的。

   综上,本案定性为聚众赌博罪更加准确。当案情往两个罪名都靠得上,而法律对此又没有非常准确的界限划分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一些客观以外的原因将其往罪重的方向去,而应秉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选择更加准确、合适的罪轻的罪名打击违法犯罪。

二、犯罪所得的计算应扣除成本。本案周某某总计抽水金额为104500元,其中刘某某工资9800元,第一场赌博开支600多元,以后每场赌博每人发一包和天下(市场价88元左右)、水、槟榔、水果等,每场开支大约3000元均应扣除。

三、周某某供述的11次赌博中,有3次无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应予剔除。这三次分别为2020年1月21日,地点某某酒店;2020年3月初,地点某某酒店;2020年3月18日,地点周某某家中。这三次仅有嫌疑人供述,无证人证言印证,根据单一证据无法定罪,且嫌疑人仅凭回忆做的犯罪供述,难免记忆有混乱重复。故这三次不应计入在内。

四、部分证人证言内容矛盾,真实性存疑,应当剔除。第一个是证人周斌斌的证言,在案卷2第32页和33页中,其两次表示只参与了周某某组织的一次赌博,却对其他六次以及其未亲眼所见的内容作了详细描述,内容自相矛盾。第二个是周小六的证言,在案卷2第53页,周小六前面表示其参与的两次赌博都在周某某永福的家里,后面又讲一次是在酒店,一次是在周某某家里。可见记忆存在偏差,仅凭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也无法将全部案情完全复原,对于存疑的证人证言不应采信。

以上意见请检察院及检察官考虑予以采纳为盼!

 

湖南华章律师事务所

梁瑜律师

 

说明:法庭采纳了辩护人部分意见,在被告人全额退赃后,判决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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