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3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主动起诉被告,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告与被告于1992年6月3日结婚,1994年7月20日育有一女。原告与被告婚后一直租房居住,为了能够提高居住条件,原告与被告于1999年共同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最终村委会及乡政府批准面积为144平方米宅基地用于建房使用。2011年、2012年原告对房屋加盖了一层。被告父亲于2018年去世并留有遗嘱一份,其遗嘱合法有效,按照其父所留遗嘱被告继承其父所有的房产。该继承行为发生于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被告所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最终双方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一致,自愿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一般案件,其中不只要考虑法律规定及证据等客观因素,还要考虑原被告双方的感情等主观因素,需要律师综合考虑,才能真正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吴X律师代理原告,本案的关键点是之一是离婚。是否具有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告通过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如果本案非调解结案,法院一般也会判决双方离婚。
本案的关键点之二是确定财产信息并分割,本案中的财产信息通过律师介入后和法院沟通,由法院出具调查令,最终调查清楚。
综上所述,原告在吴X律师指导帮助下顺利掌握案件的主动权,被告最终无奈只能选择进行调解,顺利的帮助原告达到其目的。
诉讼不是目的,通过诉讼达到其诉求才是最终目的,诉讼只是手段,本案的调解结案为原告最快速便捷的达到其诉求,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亦具有法律强制力,被告在调解后只能按照调解书所述履行,真正做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