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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故意取消员工考勤打卡,就不用支付工资?

发布者:陈嘉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2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A在B建筑公司担任技术员职位,根据B公司的安排派驻到各个项目工作。

B公司从2022年7月开始迟延发放工资,2024年4月开始,B公司故意取消A项目考勤打卡权限,想以此逼迫A自己辞职,A则每天继续上班,并拍照留存了证明B公司考勤机不能打卡的证据。24年5月到9月期间,B公司只发放部分工资,其余一直不发放。

2024年8月底,B公司单方书面通知A,决定在9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但到期后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分析

A经过追索未果,找到本律师团队。

我们看过材料,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应当是这5个月的的工资支付问题,并预判B公司会以考勤问题认为A没有正常上班,没有提供劳动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所以我们从打卡照片、终止合同通知和社保记录等证明,精心准备好证据,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庭审,B公司证据突袭

A申请仲裁后,B公司拒绝调解,而且庭审当日,突然提供了A的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多份证据,以A一直没有上班为由,拒绝支付5个月工资。不仅如此,还认为应当这5个月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这样可以大大减低B公司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我方沉着应战,主要指出B公司抗辩的不合理之处,并认为B公司认为A没有考勤是不符合事实和常理。A有打卡照片,而B公司如果认为A没有上班,在该期间没有主动找A核查询问原因,相反在8月30日仍然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可见双方实际一直在履行劳动合同,促使仲裁委在庭审调查阶段就该问题着重询问了B公司。

完胜,裁决支持全部工资

最终,市仲裁委出具裁决书基本采纳我方观点,认为B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管理义务,在长达5个月时间没有核查A的出勤情况,还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与常理不符。最终支持A5个月的全部工资,并将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律师分析

我们此前经常有碰到企业通过取消考勤权限,意图达到想让员工自行离职,不支付工资或者接受调岗等目的,我方认为企业使用该种办法存在诸多风险,理由如下:

1、取消打卡权限并不能代替企业的管理责任。如本案,仲裁委认定企业本身负有管理责任,员工长期有打卡,企业负有核查出勤义务,正常员工打卡需要询问原因,催促员工回来上班等,而不能以取消打卡为由认为员工未提供劳动为由,则最终仍有可能需要支付工资;

2、关于调岗方面,企业取消打卡权限不能等同调岗的合法性问题。如果企业基于经营自主权进行合法调岗,而员工坚持在原来上班地点打卡,则企业应当通过书面的通知等方式催促员工到新岗位上班,如果员工坚持不去新岗位,再考虑通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从员工方面,如果对企业调岗的合法性有异议,则应当及时到新岗位上班,再提出异议,避免因为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遇到企业故意取消考勤打卡逼迫离职,应当保留好上班痕迹、比如拍照考勤、提供劳动的证明,并跟企业及时询问原因。如果企业仍然不让员工考勤和上班,可以考虑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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