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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还是无偿帮工?家族型企业日常用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2022年10月20日 | 发布者:陈嘉 | 点击:2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案情简介 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大儿子B在2018年认识C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个人同居并在法定代表人及家人一起居住。 因C一直没工作,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想让她去公司学习室内设计,以后也有一技...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大儿子B在2018年认识C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个人同居并在法定代表人及家人一起居住。
因C一直没工作,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想让她去公司学习室内设计,以后也有一技之长。因C此前并未接触过任何室内设计,没有相关知识,偶尔会去公司学习绘图,有时候法定代表人忙也让她帮忙回复客户,帮助发一些设计图和材料照片等。期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谈及工资问题。在此过程,因为日常的一些人情世故,法定代表人给了C一些金钱,但没注明用途。
2022年过年前,B与C两个人因闹矛盾分手了。这期间,B还因为双方生活开支问题,向C借了2万元,约定3个月还清,并还答应给1000元的利息,但未告知法定代表人。
随后A公司收到了C的仲裁申请,C索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工资合计64000元。双方在仲裁立案前调解了一次,由于数额分歧大,最终没有达成一致,A公司随即找到本团队,委托本团队进行应诉。
案情分析
A公司找到我们团队时,希望我们将仲裁案件以及大儿子B的债务问题一并处理,不想C后续还要起诉B,本律师通过案件材料的分析,认为这是虽然数额不大,但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这里涉及的有两层法律关系,一个是劳动关系还是无偿帮工关系。一个是大儿子的债权债务关系,劳动仲裁处理的只是涉及到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仲裁请求问题,但债权债务却属于民事纠纷,必须由法院受理,如果一并处理正常是无法完成的。
由于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据并不充分,而且工资一直没有提及,虽然其中有大儿子B允诺支付C工资的微信聊天,但并未涉及工资数额问题,因此我们讨论后,决定从双方的身份关系,以及无偿帮工的方面作为阐述并准备证据,给C一种心理预期,即如果通过劳动仲裁我们将会一打到底的态度,争取C是否主动找我们调解,尝试下能否一并处理两个案件。
一次调解,最终了结两个案件
在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仲裁委开庭时,C找了家人朋友合计5人一起来开庭和旁听,想要从气势入手,向我方要求更多的仲裁金额,我们则向仲裁委指出:本案的众多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由于双方的身份关系,以及日常的聊天过程中,双方并未形成真正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因此应当驳回C的全部仲裁请求,双方的争议很大,仲裁一时陷入僵局。
仲裁员明白双方的身份后,主动让我们进行调解,我们表明立场,如果从分手费的角度,我方愿意给与一定的补偿,但我方并不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且后续不排除通过一审及二审维护自身的权益,C及家人有点动摇,开始降低索赔数额,但分歧仍比较大,在反复协商的过程中,本人抛出一个新的方案,我方的补偿数额不超过1万,但如果C同意我方数额,我方在签订调解书的同时,将之前债务关系的21000元一并偿还,这样C可以不必通过起诉再进行追讨,C及家人讨论后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
随后,本人起草了承诺书内容,随着C在调解书、承诺书的签名落款,双方的纠纷终于烟消云散。
律师建议
这是我们经手众多案件中,并不属于典型的一起案件,由于双方特殊身份关系,使得案件审理变得错综复杂,从A公司的角度看,没有聘请C,没有约定工资,双方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而从C的角度来看,我帮公司做事,就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此处人情、法理无疑是冲突的,何况,B还有一笔债务未还,在本次案件实则火上浇油,虽然本案后续通过调解顺利解决本次案件,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我们在日常经手的企业法律事务中,不乏有家族型企业,会安排自己的亲戚、朋友进入公司进行帮忙,有时是有偿的,有时候可能是无偿的,通过发一些所谓的生活费、红包方式进行感谢。虽然表面看起来,亲戚、朋友发生纠纷的几率并不大,然而如果后续因为某些事情反目,那么给的款项很有可能变成对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所谓工资证明,虽然效力弱,但如果结合微信中一些不经意间聊天信息,则有可能付出一些不必要的代价。
因此,即便是家族型企业,建立好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转账应备注用途,才能更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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