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律师 08:00-22:00
陈嘉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631439933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成功代理企业处理一起加班费劳动仲裁案件

发布者:陈嘉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3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是一家销售珠宝、黄金等百货的上海公司。在广州XX拥有多家门店。2016年7月,XX公司招聘B作为广州XX的营业员,从事销售工作。入职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明确约定:B的基本工资为当地的最低工资,如有加班加点,应当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2020年4月,B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5月4日正式离开XX公司。此后XX公司收到仲裁申请,B向公司索要法定节假日工资和带薪年休假合计9万余元。


XX公司找到了本律师团队,经过分析,本人认为:B要求法定节假日部分已经超过仲裁时效,而且双方就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了约定,我方可以通过这点在争取大幅度地减少数额,并对2年内的带薪年休假休假问题提供进行有力的证明。


经过细致的准备,本人在庭审时有力地说服了仲裁员,最终和A达成调解意向,仅支付1万元就解决了本案,XX公司对结果表示非常赞赏。

陈嘉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631439933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2.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1次 (优于94.7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2次 (优于97.9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429分 (优于94.6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7篇 (优于99.59%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嘉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31233 昨日访问量: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