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产妇在县域妇幼保健机构待产,分娩时发生肩难产,新生儿娩出后抢救无效离世。医院主张胎儿属于死产,不应赔付死亡赔偿金;夫妻二人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医院承担 75% 赔偿责任后,医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院审理后驳回医院全部上诉请求。
二、代理律师办案策略与过程
代理律师杨御钦采用全流程攻防策略:
完整固定全套诊疗证据:全面收集入院病历、分娩记录、新生儿抢救病程、住院收费票据、监控视频等材料,以医院出具新生儿专属住院记录、收费凭证,佐证胎儿系娩出后死亡,击破医院死产抗辩;
多轮攻坚司法鉴定:历经多家鉴定机构不予受理、鉴定终止等阻碍,持续申请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最终促成鉴定意见认定医院诊疗为死亡主要原因,过错参与度 75%;
锁定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短板:庭审重点指出医院具备专业医学优势,未向家属告知尸检对区分死产、活产的关键法律意义,尸体无法解剖的不利后果由医院自行承担;
一二审连贯应诉:一审胜诉后,二审阶段无新增证据情况下,坚持原有证据逻辑,围绕鉴定意见、病历书面记录、医疗机构告知义务展开答辩,完整还原诊疗过错事实,稳固一审胜诉成果。
三、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核算各项损失合计 1219080 元,医院承担 75% 责任,扣除医院预先支付的尸体保管费用后,需赔付夫妻二人 893450 元;护理费、差旅费等无依据诉求不予支持。医院上诉后,二审中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无误,驳回医院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医院承担,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案件启示
医疗机构分娩诊疗中,存在高危分娩风险时,必须完整告知家属尸检的法律作用,未履行告知义务将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医疗损害维权需完整留存病历、缴费票据等书面凭证,是区分死产、活产,支撑赔偿诉求的核心依据;
医疗纠纷历经多轮鉴定受阻时,律师持续推进鉴定、分层举证的连贯诉讼策略,是实现全额胜诉、二审维持原判的关键。
杨御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