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丈夫身亡获赔78.5万 妻子未得钱起诉公婆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浏览:425次举报
丈夫身亡获赔78.5万 妻子未得钱起诉公婆
2014-12-12 16:21:26
     中国法院网讯 (刘春龙)  一场突发意外打碎了一个原本安宁的家庭,年轻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四岁的孩子失去了爸爸,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儿子。本来已是个可怜的家庭却因78.5万赔偿款分配问题,又引发了一场家庭风波,给这个原本哀伤的家庭平添了几分火药味。

  2014年12月10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家庭纠纷,小孩欧阳强的抚恤金14万元由原告彭某监管,用于小孩的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被告婆婆左平连的抚恤金9万元归被告左平连所有;扣除死者欧阳蓝的丧葬费5.5万元和欧阳强、左平连的抚恤金,剩余50万元,先拿出20万元存定期给小孩欧阳强至18周岁,存款未到期前原、被告均不得提前支取、不得挂失,余下30万元原、被告各分得10万元。

  2014年8月10日,欧阳蓝在工地做工时发生意外不治身亡,事发后死者欧阳蓝的家属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补偿金555000元,孩子欧阳强抚恤金140000元,母亲左平连抚恤金90000元,合计785000元,该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了死者父母。

  死者的妻子彭某多次与死者的父母协商要求分割赔偿款未果,一气之下将公公欧阳德、婆婆左平连告上法庭,要求扣除丧葬费55000元和欧阳强、左平连的抚恤金,剩下50万元工亡赔偿款原告、小孩、被告夫妇平均每人分得12.5万元,小孩的抚恤金和小孩分得的工亡赔偿款交由原告监管。被告同意分给原告彭某12.5万元,但是小孩的钱要由被告夫妇监管,被告辩称原告年轻,以后会改嫁把钱带走,这个钱用不到小孩身上。原告认为自己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小孩的钱应该由她监管,自己作为母亲一定会把钱用在小孩的身上。

  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小孩那份钱怎么处理,本院认为小孩的抚恤金应当作为小孩的抚养费,原告是监护人,这笔钱由原告监管用于小孩的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对于小孩的工亡赔偿金,为了确保小孩能够用到这笔钱,法院建议存到银行至小孩成年,并在银行注明存期内原、被告均不得提前支取、提前挂失。为了让双方当事人放心,这笔钱以小孩名义开户,原告负责保管存折,被告负责保管密码。原、被告均同意法院的调解意见,并愿意给小孩存20万元用于小孩成年后的生活,剩余的30万元原、被告三人各分得10万元。一起家庭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一家人还是一家人。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0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2.0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0.1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050分 (优于97.4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512篇 (优于99.04%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19000 昨日访问量:99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