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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民事合同纠纷,为何被定性诈骗?闫律师专业助力当事人重获自由

发布者:闫国田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6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明明是民事合同纠纷,为何被定性诈骗?闫律师专业助力当事人重获自由

很多做生意的当事人会遇到这样的困境:正常经营履约出现纠纷,客户索要款项不成报警,本人直接被刑事拘留,以诈骗罪立案。一旦被批准逮捕,后续想要翻身难度倍增。审查批捕的 37 天,是刑事案件辩护的黄金窗口期,抓住这个节点,往往能够直接改变案件走向。

【案情回顾】:

谭某从事协助办理信用卡、推广 POS 机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和客户约定:收取 1998 元每台保证金,客户达到刷卡条件后,10 个月内返还保证金。后期部分客户未达到约定返还条件,要求提前退款,双方发生矛盾。客户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谭某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家属万分焦急,担心一旦逮捕,当事人不仅要在看守所羁押,还将面临刑事案底,彻底毁掉个人未来,遂委托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闫国田律师介入本案,此时正处于刑事拘留后审查批捕的关键阶段。

接受家属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核实全部交易过程、合同约定、资金去向、沟通记录等案件全部细节,厘清本案核心矛盾:到底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服务合同履约纠纷?

【律师整体辩护方向】:

1、区分违约和刑事犯罪,否定非法占有目的 当事人与客户之间存在真实服务合同,确实开展 POS 机、信用卡相关经营业务,并非虚构项目骗取钱财。争议根源在于保证金返还条件理解分歧。当事人没有逃匿、失联,资金用于经营周转,没有挥霍,只是履约沟通、资金安排存在瑕疵,属于民事违约,不属于刑事诈骗。诈骗罪成立必须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缺少这一犯罪核心要件。

2、准确适用法律:应当优先考量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未达追诉标准 即便办案机关认为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应当适用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立案追诉标准为 20000 元。结合当事人陈述,涉案总金额不足 2 万元,尚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门槛,达不到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逮捕条件。

3、论证无社会危险性,具备矛盾化解基础 当事人属于初犯,没有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很小。家属已经全额筹措资金,随时可以退还客户保证金,具备退赔化解矛盾的现实条件;当事人不存在逃跑、串供、毁灭证据、打击被害人的风险,家属愿意提供保证人,完全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不需要羁押。

案件结果;当事人被检察院不予批捕,重获自由

案件启示:做生意遇到客户报警,一定要重视 37 天黄金期

很多普通经营者分不清:民事违约≠刑事诈骗。 不是只要钱没有退回来,就一定构成诈骗罪。认定诈骗,必须审查行为人主观上是不是一开始就打算骗取钱财,也就是刑法上的 “非法占有目的”。

但现实中,一旦被刑事拘留,普通家属不懂法律,不知道向检察院提交专业意见,错过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一旦作出批捕决定,后续想要变更强制措施难度会显著提升。

审查逮捕阶段辩护,不是简单口头求情,而是要从事实、罪名、数额、主观故意、社会危险性、司法政策多角度形成完整法律论证,用专业法律文书说服检察机关,把风险拦截在逮捕之前。

【律师提示】:

1. 家人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要盲目等待,37 天黄金救援期至关重要,越早委托律师介入效果越好;

2. 经济类刑民交叉案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金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3. 有退赔条件的案件,律师可以协助规划退赔方案,以此降低社会危险性,争取不批捕、取保。

【律师简介】:

闫国田律师,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擅长办理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熟悉侦查、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实务,擅长厘清刑民交叉案件法律边界,重视把握 37 天黄金辩护期,从事实与法律层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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