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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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与被告熊**、西双版纳**输有限公司及中国***限公司景*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者:侯小雅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690人看过 举报

2023-12-05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侯律师代理的原告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田*与被告熊**、西双版纳**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公司)及中国***限公司景*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财**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28日立案后,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田*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雷**、侯小雅,被告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被告中财**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岩永罕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道*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1.原告提出的医疗费、鉴定费、转运费以实际提交的发票为据,即医疗费为291695.87元(含拐杖费用150元)以及熊**先行垫付的门诊2404.39元,鉴定费为2800元,转运费为11600元;2.原告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0元、残疾赔偿金163620元、护理费33488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3.原告主张的后期医疗费15000元,该费用经鉴定确系必然发生的费用,本院予以支持;4.原告主张的营养费过高,本院结合原告病情酌情支持
  7250元(50元×145天);5.关于交通费及住宿费,原告庭后提交处方笺足以证实田*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就医的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交通费3225元及住宿费2580元予以支持;
  6.误工费,经法庭调查,田*陈述其系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税务局职工,于2020年8月1日退休,原告未
  提交证据自受伤后存在工资未发放的事实,故本院结合其单位
  出具的工资证明以14000元(2000元×7个月)予以支持该项
  诉请;7.被抚养人生活费,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田*母亲共育有4名子女,原告提出其中一兄弟已去世,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同时结合被告辩解内容,本院以8918元(27441元/年×6.5年×20%÷4)予以部分支持该项诉请;8.电瓶车损失费用,该车辆发票载明该车于2019年7月购买,价格为3600元,结合车辆的折旧、使用时间等情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在财产损失范围内赔付2000元已足以赔偿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故对该项诉请不再支持;9.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的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综上,原告田*的合理经济损失为577081.26元。关于责任的划分和赔偿主体的问题。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驾驶机动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熊**驾驶的车辆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被告中财**支公司投保了商业险,故本次事故赔偿金额应扣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已赔付的122000元及被告中财**支公司已支付的医疗费196752.78元,剩余不足部分应由中财**支公司进行赔付。由于鉴定费2800元系为查明和确定案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且本案无证据证实保险合同已明确将鉴定费列为免责赔付事项,故该项费用由中财**支公司在商业险部分予以赔付。事故发生后,鉴于被告熊**积极为原告田*垫付了医疗费16404.39元,为节约司法资源和减少诉累,由被告中财**支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向被告熊**径付。被告熊**提出其垫付金额为21000元,但无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采信。综上,被告中财**支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向原告田*赔付241924.09元,并向被告熊**迳付16404.39元,合计258328.48元。另,本案无证据证实机动车所有人道*公司对
  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原告要求道*公司承担责任于法无据,本
  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限公司景*支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商业险保险范围内向原告田*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41924.09元,并向被告熊**迳付16404.39元,合计258328.48元;
  二、驳回原告田*的其他诉讼请求

侯小雅律师,联系电话:13388810926(微信同号),法学学士,毕业学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国家统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西双版纳
  • 执业单位:云南泰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28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云南泰华律师事务所
1532820********80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