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慧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3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案涉工程由被告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给被告青岛某建筑公司,被告青岛某建筑公司分包给被告林甸县某公司。2015年12月,原告郑某某与案外人李某某与被告林甸县某公司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郑某某、李某某承包胶州市某镇某小区的木工安装及拆卸工程,后由郑某某带59名工人实际施工。2016年6月,该工程因故停工,经三被告核算,涉案工程款共计2544762元,尚欠63万余元劳务费未付。因该工程未竣工,未经过验收,郑某某在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仍未解决后,委托本律师代为将各被告起诉至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点评:
本案难点在于,《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是郑某某与李某某共同与林甸县某公司签订,因李某某失联,由郑某某单独起诉,存在主体不适格的风险,可能会被裁定驳回起诉。另外,郑某某及59名工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未竣工、未验收合格,存在败诉风险。后经本律师多方协调,当地镇政府同意对该工程进行验收,各被告商定由林甸县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郑某某劳务费38万元,郑某某及59名工人长达5年的漫漫维权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三、意见及建议:
据统计,进城务工人员近3亿人,他们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国家重点民生工程还是平常百姓家的装饰装修都离不开他们的身影,但是,近年来,却不乏有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的新闻,甚至有人采取了极端方式维权。在此,本律师建议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要合理维权,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