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案取保:偷逃税额与补缴态度是关键
走私普通货物案的取保门槛与偷逃应缴税额直接挂钩,但补缴税款的态度可大幅影响结果。福建某外贸企业负责人林某走私货物偷逃税额 300 万元,因案发后 7 日内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提供房产担保,成功取保;而山东张某偷逃税额 200 万元却拒不补缴,三次申请均被驳回。
根据司法解释,偷逃税额 250 万元以下的案件,若符合三类条件可取保:一是初犯且无走私前科;二是主动补缴税款、罚金;三是为企业经营需要且无再犯风险。实务中,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取保率(约 45%)远高于个人犯罪(约 20%)。
此外,若能证明走私系 “报关公司失误导致” 且积极配合调查,可主张 “主观恶性小”,这也是争取取保的重要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