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 买到赃物,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二手交易平台 “低价捡漏”,若买到的是赃物,不仅财物可能被追缴,还可能触犯刑法。2024 年,赵某在某二手平台以低于市场价 50% 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全新手机,后得知该手机是王某盗窃所得,赵某因害怕被追责,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反而将手机转卖给他人。
《刑法》第 312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中,赵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手机,且在得知是赃物后仍转卖,主观上具有明知,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3 个月,缓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在此提示:在二手平台购物时,应核实商品来源,拒绝购买价格异常低廉、无合法凭证的商品。若不慎买到赃物,应立即停止使用,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