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是 “小事”,危险驾驶罪可入刑
朋友聚会喝几杯,心存侥幸开车回家,却不知已触犯刑法。2025 年 1 月,王某在同学聚会上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 186mg/100ml,远超 80mg/100ml 的醉驾标准。
《刑法》第 133 条之一明确,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王某血液酒精含量较高,且无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最终被判处拘役 2 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同时驾驶证被吊销,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需注意:醉驾的认定不看是否造成事故,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标即构成犯罪。即使是 “短距离挪车”“小区内行驶”,只要属于 “道路” 范畴,同样可能被追究刑责。为自己和他人安全,务必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