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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性血友病患者做手术后死亡,家属一次性获赔25万

发布者:康怡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7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患者2021年12月23日因右侧面颊、下颌部 发作性疼痛2月入院.12月27日行气管内插管全麻下行右侧 三叉神经微血管减压术,术后出现头晕伴恶心,病情逐步危重, 于2022年1月8日出院后死亡,患方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异议,医患双方要求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2023年6月30日鉴定机构出具了冀医法鉴【2023】临病损鉴字第388号意见书,结论为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鉴定情况

听证会上,院方提出患者体质特殊,其所患有的血友病B亚临床型的隐匿性、迷惑性及患者本身多次APTT响应未明显延长,家属提供的不确切的家族遗传史是导致患者不良预后的根本及直接原因。

代理律师提出如下六点意见:

一、初步诊断指向确诊血友病的可能性大,即使患者本身多次APTT响应未明显延长,但院方却未及时邀请血液科会诊以进一步明确诊断,违反了会诊制度,延误了患者的治疗时间。

二、院方未履行三级查房制度,在12月31日(二级护理)及1月2日(一级护理)均未予查房,存在过错。

三、患者在转入神经科ICU后,院方未尽到其应尽的预见义务、消极结果回避义务和知情告知义务,未告知家属诊疗方案。

四、院方未告知患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也未建议转诊。

五、院方未履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院方未履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未告知家属有关尸检的规定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

案件结果

最终鉴定机构认定医院过错界于轻微-次要原因,律师多次沟通,医院最后一次性赔付,家属收到了超过25w的赔偿款。

也提醒患者,关于隐匿性血友病,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并找专业人士咨询,确认医院有无过错。

康怡律师,党员,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拥有三甲医院、上市药企、世界500强快消企业工作和实习的丰富经验,律所医疗纠纷板块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港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620********33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暴力犯罪、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