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业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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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6王XX、田XX与张XX、吴XX恢复原状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禹业航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2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王XX、田XX因与被上诉人张XX、吴XX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3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3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王XX、田XX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予以退回。
禹业航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江苏众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参与苏州大学知识产权高端培训、清华大学法学院能力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众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7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