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销售迎来旺季
各经营主体需规范经营行为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不仅扰乱市场秩序
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案情回顾
朱某经营着一家香烛店,平日来他家购买香烛的人经常询问他是否有烟花爆竹卖,时间一长,朱某觉得烟花爆竹的需求量大,想扩大业务卖烟花爆竹。
2024年3月起,朱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省外购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家附近的铁皮棚进行售卖。某日,民警当场抓获正在卸载烟花爆竹的朱某,并扣押了现场的烟花爆竹。经认定,被扣押的烟花爆竹价值15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案件的全部量刑情节和危害结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
需要取得相应许可证
无资质的情况下
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综合遂川县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律师提示
(十二)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从事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