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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了,业主对于以下三种费用不必再交了。

2023-03-17

发布者:武振华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 |2575人看过举报


第一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我们业主在收房之后,对于交房之前的物业费不再缴纳了。

第二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电热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费用时,不得再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三 由于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那么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所以今后物业服务费用中的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必再另行缴费了,朋友们,你们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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