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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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了,业主对于以下三种费用不必再交了。

作者:武振华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72次举报


第一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我们业主在收房之后,对于交房之前的物业费不再缴纳了。

第二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电热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费用时,不得再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三 由于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那么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所以今后物业服务费用中的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必再另行缴费了,朋友们,你们知道了吗? 


武振华律师,党员,河北仲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纪检委员。毕业于燕山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高级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秦皇岛
  • 执业单位:河北仲宏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320********7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