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处处受限制,国家大力打击老赖行为,那么究竟怎样才算失信被执行人呢?
具体什么样才被称为是老赖呢?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不涉及法律约束。
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
二者区别在于失信属于道德上的不守信用,老赖是专指经过法律申诉也迟迟不还钱的人。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在被债权人申诉、强制执行后,基于某些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情节严重者还会造成刑事拘留。
“老赖”不但是指某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经济快速发展中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什么样的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什么情形下被执行人不可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时效是多久?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二)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随着失信名单惩戒效力越来越强,附加的联动措施越来越多,许多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作为执行案件的规定动作,使得不少并非“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也被纳入了该名单。
对于“老赖”,国家正在构建一张全方位无死角大网,联通各部门、各省市进行信息共享。一旦有人严重失信,马上天下皆知!迎接失信被执行人们的将是: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