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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10万元彩礼该不该返还?

发布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115人看过举报

彩礼作为中国自古以来的婚姻习俗之一,如果离婚已经成为定局,与其为彩礼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被告当庭向原告退还3万彩礼及“三金”。

  原告陈先生与被告李女士于2020年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3月1日登记结婚,但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结婚仅半年,陈先生便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二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2023年5月,陈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李女士退还全部彩礼及“三金”。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就彩礼返还问题,双方寸步不让。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对彩礼返还的意见,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针对原被告双方不同心理,找准切入点,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当庭向陈先生退还3万元彩礼及婚前购买的“三金”,双方的纠纷得以彻底解决。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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